对施工过程所形成的工程实体质量控制,是围绕着工程验收与工程质量评定为中心进行的。但什么是施工过程所形成的工程实体质量控制?下面睿玲小编给大家简单介绍,一起来看看。
1、分部、分项工程完成后,施工单位应先对其进行自检,确认自检合格后,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一份“中间交工证书”请求项目监理部予以检查、确认。对完成的分部、分项工程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中间验收的同时,应根据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5-2001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GB50300-2001的要求,施工单位进行分部、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、提供核查。
2、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
单位工程完工后,施工单位应先进行竣工预检,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,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,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、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,对施工单位报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,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。对存在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,整改完毕并经复检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单,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。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。
3、项目监理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,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。
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,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。整改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,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.
经过睿玲小编上述三点内容的讲解,想必大家看完都能够有所了解了吧。